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关于出租车安装卫星定位智能终端的通告
赤峰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之规定,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赤峰市出租汽车GPS或北斗卫星定位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平台的批复》(赤政字〔2015〕115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安装卫星定位视频监管报警系统(以下简称“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建设工作,现就出租汽车安装卫星定位智能终端工作通告如下:
一、系统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督”的模式,经招投标,由上海飞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飞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田公司”)建设赤峰市出租汽车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调度服务中心,免费为出租汽车安装卫星定位智能终端,并为出租汽车提供相关服务。赤峰市运输管理处、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负责出租汽车卫星定位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平台监管工作。
二、系统平台功能
(一)方便群众出行,提高出租汽车收益。乘客拔打95128电话或使用 “赤峰95128” 微信公众号约车,监控中心推送用车信息,驾驶员点击车载智能终端进行抢单,实现约车。
(二)保障驾驶员安全,增强防范打击犯罪力度。当遭遇非法侵害时通过触动报警装置启动报警功能,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息的同时,车顶LED显示屏显示求救信息。
(三)保护合法出租汽车权益,有效识别打击“黑车”。利用固定时间或区域通过LED显示屏发布特定信息,从而识别“黑车”、“套牌车”,并给予有效打击。
(四)分析交通路况。运用位置、速度信息,有效判断城市路段拥塞状态,并通过LED显示屏提示,及时发布信息,便于出租汽车选择最优行车路线。
(五)协助纠纷取证。可有效为解决司、乘纠纷。
(六)可协助乘客寻找失物。
(七)发布政策信息广告。
三、安装时间
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各车辆具体安装时间另行通知。
四、安装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沃尔玛超市地下二层停车场A区。
五、相关要求
飞田公司负责系统平台运营的管理、维护、服务工作,设立专门安装、维修地点和维修保养人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维修。飞田公司应制定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操作说明,并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使用操作培训,提供及时、优质的安装及维修服务。
广大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时完成智能终端的安装,并保障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爱护设备、设施。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要依法、文明、规范服务,以安装智能终端为契机,提升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特此通告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赤峰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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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运输治安分局 编辑/王学波 审核/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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